今天是:
文章详细
山东省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6-07-06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为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讲话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探索传统文化教育融入现代教育体系方式,推进全省传统文化教育的持续、深入发展,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决定, 设立“山东省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以进行相应的专项研究和实践探索,寻求新时代、新文化背景下传统文化教育新模式。

一、 设立实验学校的目的

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推进,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的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生活化、形象化、活动化、常态化。着力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规律,正视和解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现代教育体系的融合,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能。各实验学校,通过一系列专题性、特色化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突破常规的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式,优化传统文化教育的现代融入,增强中小学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教育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模式。二、实验学校申报条件

首批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的推荐,依据地域平衡、文化特色、发展潜力等基本条件,逐级申报审核。申报学校应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已经或有热情开始进行一系列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并具备如下条件中的三项:

1.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具备较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希望进一步营造传统文化教育的情境化体验环境。

2.学校初步形成了特色化的传统文化教育取向,开发了或拟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校本教材、地域文化教育、传统艺术教育、非遗文化传承等,并尝试与课堂教学连接。

3.学校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德育功能,并尝试开展了一些主题化、序列化、生活化德育活动。

4.学校具备喜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师资,有意愿、有能力引导学校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探索。

5.学校在以往的传统文化教育中遇到发展瓶颈,希望通过对传统文化“体验教育”的认知和实践,提升教育融入的效能。

另外,具备鲜明办学模式和传统文化教育特色的学校,也可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阐述自我优势进行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列入推荐名单。

三、申报范围

山东省各中小学学校。

四、申报数量与程序

首批拟设立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 50所左右,每市推荐数量控制在3-5所。以地市为单位审核推荐,报山东省教科院审核确定并予公布。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实验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

 


上一篇:第四届“北戴河国学论坛”召开传统文化中心王宝泉和张幼林同志应邀参加 下一篇:我省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施思路引关注——中国教育学会传统文化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