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3-0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
||
鲁教规办〔2022〕3号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通知》要求,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现转发公告,将我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及资料下载 请仔细研读《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中的申报条件并准备申报所需材料。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学)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成果概要活页)、《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可从附件中下载,也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学术导向,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质兼美、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范围为教育学科;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见附件)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5.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同一成果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2份,须按要求如实填写,A4纸打印。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一式5份,A4纸打印。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2.填写《汇总表》中所有相关信息。 3.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4.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材料受理 1.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汇总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报送我办,不受理个人报送。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1室,邮编:250002。 3.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需由各责任单位汇总审核后,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sdjyghb2015@126.com(邮件主题为:文库+申报单位名称)。我办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4.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5.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及方式:唐老师、黄老师;0531-55630351、0531-55630307。
附件:1.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通知.pdf 2.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
||
上一篇:关于转发《关于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创新素养专项课题的通知 | |
|
||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