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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公示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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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科院(教研院、教研中心、教研室、教科所、职(成)教所、职教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遴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人选的通知》(鲁教科院[2016]19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请、学校和市教科研部门推荐,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专家库共有3278人申报,经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审核,拟确定2872人入选专家库,其中,校长(园长)类184人申报,164人入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1室;邮编:250002;电话:0531-55630337。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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