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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职学校学习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认定结果公布 | ||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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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2018年10月,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活动。 通知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德育、语文课程为主阵地,以其他文化课为重要渠道,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建设“特色示范课堂”。 今年上半年,经我院职业教育所组织专家评审确认,认定393门课程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于近日公布。 各市要引导广大教师以“特色示范课堂”为榜样,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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