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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各党支部:

  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正处于巩固深化的关键阶段,中秋、国庆“两节”是重要节点,必须坚持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加压用力,确保节日期间清风气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保持工作定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我院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我院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特别是到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吃喝、借节日之机请客送礼、收礼等行为。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身体力行,文明节俭过节。

  三、强化问责担当,严格问责追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将据实追究责任。

  中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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