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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活动”辅导教师专项培训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1-0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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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教育学会、会员单位、中小学校及机构: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与创新意识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具备重视信息安全、遵守信息社会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的素养”等文件精神,中国教育学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的通知》(学会发〔2016〕11号),要求“举办形式多样、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的创客节等活动,举办‘青少年科学奥林匹克’竞赛活动。”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也下发了《第五届全国中小学机器人教学暨创客教育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报送学生校园创客作品,开展机器人教学基本功竞赛。 经研究,省教育学会决定由青少年创新创客教育实践中心在我省推进青少年创客教育,并于2017年1月6日-8日在济南举办山东省青少年创客辅导教师专项培训的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按照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山东省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活动”,采用网络征集、现场展示、电视宣传等形式,为各地青少年创客提供展示作品、扩展视野的交流平台,为“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活动”等活动输送优秀人才和作品。通过互联网、微信平台等信息手段宣传推广学校先进经验,打造品牌。 二、活动内容 1、发动组织 省教育学会组建“山东省创客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经过地市推荐和遴选等程序组建,负责活动、课程、竞赛的顶层设计和指导,保证我省创客教育科学、有序、健康的开展。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综合所在地区的自身条件、运行保障、场所辅导、配备情况等,有条件的要成立地市、区县级“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活动”组织委员会,健全相应组织,负责今后具体工作,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教师培训 通过论坛、沙龙、网络送课,推动“山东省创客教育教师成长计划”。每年1-2月份进行全省创客教师专项培训。同时将遴选部分优秀教师担任省级、全国活动评委。推荐教师表见附件1。 3、全省展评 每年3-6月份组织“山东省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活动”竞赛,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学生作品展评;优秀教师展评等。学生组别见附件2。 4、全国竞赛、国际交流赛 全国活动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满足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辅导教师培训及相关活动。各参与单位应具备较好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相关创客活动竞赛基础,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创新意识,并积极参加创客教育及竞赛活动。 培训时间:2017年1月6日报到,7-8日培训。 报到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金鲁班大酒店。 会务联系人:宋新,电话:18264196977。 四、其他 与会人员交通费自理;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为推进该活动,山东省教育学会设立山东省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项目办公室(简称“省项目办”)。地址:山东省教科院317房间;联系人:孟海波 丁德文;联系电话:0531—55630326。邮箱:15666667420@163.com PDF: 关于开展“山东省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活动”辅导教师专项培训的通知 .pdf 附件: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16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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