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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学会
关于推荐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理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各市教育学会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人工智能育普惠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对人工智能教育发展方向和战略决策研究、指导、评估、咨询作用,山东省教育学会拟成立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本专委会为山东省教育学会下设组织,由省内外人工智能教育领域的教科研人员、中小学教师、高校学者、专家及单位自愿参加组成,旨在探索人工智能教育发展规律,研究和解决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总结优秀科研经验,推广人工智能教育科研成果,为各级各类院、校的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引领和促进全省人工智能教育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教育学会同意,专委会决定开展首批理事单位、理事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

(一)每个地市推荐理事单位5个,理事10人。(含中小学、职业院校、教科研单位),向首批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市、区县、学校倾斜。

(二)省直属单位、省内外高校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组织申报至专委会。

三、推荐要求

(一)理事单位申报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专委会活动,主动承担课题研究与试验;

2.拥护学会章程,自愿加入山东省教育学会人工智能教育专业委员会,积极发展本单位会员;

3.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

4.自觉履行理事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二)理事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人工智能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公正。

2.业务能力突出。长期从事人工智能教育相关专业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人工智能教育的政策,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或本市人工智能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3.年龄和健康状况适宜。推荐人选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1.理事单位、理事的推荐工作由各市教育学会及相关单位负责。请各市负责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946007942@qq.com,纸质版邮寄至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科院317室,联系电话:0531-55630326,联系人:孟海波。)

2.专委会收到推荐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核,并给获批理事单位、理事颁发理事单位、理事证书。

 

附件:

1.理事单位推荐表.docx

2.理事推荐表.docx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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