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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计划制定实施 | ||
发布时间:2017-02-1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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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巩固省直文明单位建设成果基础上,围绕建院发展目标和时代发展的需求,为推进教育科研事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决定进一步开展山东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前,已制定《山东省教科院山东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并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创建计划是根据省文明委、省教育厅党组的部署及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及测评体系要求制定实施的。我院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并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把党建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形成“党建+”模式。创建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让阳光的、美好的、高尚的思想和行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工作,牢牢把握“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落实“为教育决策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建院发展目标,突出问题解决,注重常态长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丰富教科研工作文化内涵,实现我院教育科研事业新跨越。 二是确定扎实的工作原则。真抓实干原则——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定为实实在在的综合行动,全体动员,抓好落实。全体参与原则——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份荣誉、一份责任、一份收获”的全局性、实践性工作,抓好组织落实和过程管理,在全院引导文明行为,倡导文明理念,培育职工的文明素质。问题解决原则——瞄准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及测评指标体系,尤其要对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解决问题基础上使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业务文明与精神文明双提高、双考核原则——将精神文明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开展一系列倡导和宣传精神文明的职工活动,大力表彰在文明建设方面表现优秀的职工。集中创建与长效建设相结合原则——在集中创建过程中注意文明建设机制和成果的长效性,为后续保持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加强组织管理尤其是过程管理,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项目实施小组。院长亲自挂帅,担任工作组组长;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和要求;党政共管共建,党支部的工作与中心、所的工作有效结合,突出党的工作,注重协调推进。 四是确定重点项目,围绕重点项目全面提升教科院的管理与运行,力求在各方面做出更加出色的创新发展成果。包括党的工作全面加强,“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开展,科研业务工作突出职责落实和机制创新,立足于形成可总结、可评价、有实效和影响的成果,树立典型,引领新风,建立争先创优、树文明新风、做文明职工的浓郁氛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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