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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座谈会 | ||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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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施行。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5月19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举行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座谈会,来自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的领导、专家、教师和新闻媒体代表,以及省教科院专职职业教育研究人员等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院党委书记、院长申培轩主持会议。申培轩院长首先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并重点解读了新职教法的重大突破创新和山东对职教法修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贡献,他指出:新职教法有20多处吸收了山东经验和山东智慧,其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体制机制的突破上,包括办学体制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刚性化、资源配置的绩效化、招生就业体制的适应性和办学机制的功能性提升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能更好地解放职业教育,释放职业教育发展活力,激发内外部合力,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王志刚处长到会指导并讲话,他指出:新职教法的出台令人振奋,也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开启了新征程,山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近十年的艰苦探索历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职业教育的发展仍任重道远,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革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新法的出台在顶层设计上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铺平了道路,广大职教界、企业界、科研机构和新闻媒体应通力合作,利用好法律红利,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再上台阶。 座谈会围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中等职业学校转型发展、县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普职融通、教师专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与会专家一致表示,新职业教育法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指明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理念更加先进、实在,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以新法颁布为契机,直面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改革创新,促进我省职业教育更快更好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座谈会最后,申培轩院长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新职教法的工作重点做了具体部署,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理论研究,以先进的理论创新引导职业教育实践创新;要进一步梳理职业教育面临的系列问题,梯度推进问题的改进和解决,如当务之急要研究如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如何促进职普更好融通,如何优化职业教育长学制培养机制,如何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如何更好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扭转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误解和模糊性认识,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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