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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 ||
发布时间:2017-10-15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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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 重点培育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10月14日-15日,我院组织专家对17地市推荐的188项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进行了评审,并组织初审入围项目全体成员进行了现场答辩和集体培训。省教育厅巡视员张志勇、基教处处长仲洪波到现场指导旁听,张志勇做总结讲话。 为保证评审的客观公正性,本次评审在材料初审、专家评议项目后,遴选83项入围重点培育项目按照学段分组进行了现场答辩,各项目申报团队面向评审专家和同学段其他申报团队成员汇报了自己的教育教学成果内容。 为保证入围项目的质量,本次评审专门聘请了北京、天津、江苏和省内基础教育方面的知名专家,现场与申报项目主持人及团队进行沟通和交流,针对性地指出了各申报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措施。 为实现评审过程的作用扩大,在项目评审完成后,我院组织83项入围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团队开展了集体培训,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张志勇、中国教科院基教所所长陈如平、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唐汉卫分别结合一天的现场答辩情况,以及自身对教育教学成果项目的理解和认识,向与会的各项目团队成员进行了释疑和指导。 张志勇做总结讲话,他指出,教学成果项目评审的目的是引导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基于问题的、改进实践的研究,不断提高教育工作者特别是一线教师、校长的科研能力。他强调,我省开展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工作,既是要提高参评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也是对全省各地市、县、学校的基础教育工作的检验,对我省基础教育改革成果成效的检验,还是对基础教育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培训。他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在教学成果项目培育过程中,一定要把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区分开来,要明确研究和改革的范畴,要通过解读概念形成解决问题的中心思想,要梳理项目研究对象的现状,要有自己的解释问题的独特思想和视角,要有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改革举措,要有评判成果质量的指标内容,要保证项目成果的一定影响力和历史作用。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申培轩主持培训会并总结,他指出,本次评审工作是在省教育厅主导下开展的,目的是进一步梳理总结我省基础教育四年来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各项目团队成员要结合评审专家的建议意见,对自己的申报项目进行组团改、借力改和抓紧改,通过团队成员调整、理论依据完善、实践价值体现、实际效果量化、社会影响扩大等几个方面项目内容的细化,以形成有实效、有影响、有实力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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